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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巴嫩:决定对自中国进口的特殊型铝材产品征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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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商务部 | 发布时间:2018-11-22 | 【大 中 小】 | 【打印】 |
2018年11月15日,黎巴嫩政府官方公报发布了黎经贸部关于铝型材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根据决定,黎对原产于中国和阿联酋的相关铝型材产品分别加征20%和14%的临时反倾销税。该措施的期限为4个月。涉及产品税号为76041090、76042100、76042990和76109090。如果进口商为本地注册工厂,进口涉案产品作为本地主要产业的原材料,则不必缴纳该反倾销税,但须由黎海关按照工业规范进行监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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